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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二十年前开垦一块荒地,大概两亩,一直种植农作物。前些年还向村委会缴纳过使用费,但是没有收据了。今年村委会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的开荒地承包给另一村民,然后就不让我继续种植了。村委会这麽做合法吗。我还想种植呢。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啊。

农林牧渔 2009-04-21 16: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你可上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权益。哈尔滨张律师。
  • 你好,依据相关法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等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村委会没有权利把你的开荒地承包个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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