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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工作14年,每月6领生活费8000.次年年底兑现上年度薪水,合计收入大概20万元。公司一直未和本人签定劳动合同,且社保,公积金都按最低标准缴纳,现在本人想依据公司未签定合同,离开公司,请问我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社保和公积金未按收入缴纳部分可否要补偿?

离婚 2018-03-17 11: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那您能够拿出证据证明您与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的话,那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具体还要看您月薪多少钱?有没有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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