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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6日,有人将大粪往我家大门上泼,被我及时抓住,并与其发生抓扯撕打后,对方去医院检查属于轻微伤,于是将我告上法院,要求我赔偿其所发生的医药费,误工费,后续医疗费等共计4500.元,请问我该赔吗?

其他 2009-04-21 19: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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