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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职半年时间因为新单位需求离职证明,原单位不给开具,原公司不给开具离职证明是因为附近的二家与它同性质的企业待遇福利各方面都比这个公司好,所以很多人选择离职,而且都是按照正常离职手续办理的。到待遇好的企业上班,导致原公司卡着我们按照正常手续办理辞职的不给开具离职证明,而且与原单位当时签订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本来应该属于我们员工的一份他们公司也未出具给员工都放在他们公司的,我离职半年前去索要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原公司已各种借口理由不给,而且还告知我走法律程序也无所谓这样的话。请问原公司这样的做法与言行触犯了员工的哪些权益。谢谢!

其他 2018-03-19 13: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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