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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人女的先打我妈,我妈也还手了,对方把我妈摔倒的时候对方也跪下了,但是对方膝盖跪在水泥地上,碎了,现在躺在医院敲诈我们,这事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对方起诉的话会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8-03-20 15: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看对方的伤情鉴定,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你好,需要结合对方的伤情鉴定以及案发当时你母亲的主观方面确定,如不构成轻伤害,就只是人身损害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不会被判刑。
  • 属于民事纠纷好事刑事案件关键看伤情,至于对方先出手伤人,你妈妈还手,这个从法律上讲可能会构成正当防卫,不过这个是需要有足够的证据的,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些的话,一旦鉴定为轻伤的话,这个就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 你好,建议一定要引起重视,是否构成犯罪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对方的伤情经鉴定是否构成轻伤及以上级别,若构成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定罪是没有问题的,至于是谁先动手,过错在谁,只会影响量刑情况及赔偿的比例问题。根据你的初步描述,膝盖骨折是有可能构成轻伤的,但是具体还需要结合伤情及病历具体判定,建议慎重对待,给对方支付医药费时注意让对方出具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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