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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8年应届毕业生,现在在一家公司实习,签订的实习合同是,甲方给乙方提供税务相关实习工作,但公司由于行政前台迟迟招不来,就让我去行政前台轮岗2个月,期间不得我参与税务部门的任何会议,只能呆在前台。三方协议约定辞职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我想请教一下,这种情况下,我辞职的话,需要支付违约金吗,用人单位让我去行政前台轮岗是否违反了实习约定?

其他 2018-03-24 05: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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