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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像您咨询下,我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院已经判决了,但判决书还没有下来的这段时间里赚的钱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其他 2018-03-27 23:17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离婚,但女方孕期、哺乳期的,男方无权起诉离婚。离婚时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孩子抚养权问题,没有青春损失费赔偿。
  • 如果已经当庭判决,只是判决书还没有签发的,已经无法改变结果。只能过6个月之后再起诉。可以参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您好,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判决生效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了。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需要按照判决执行
  • 没有青春损失费赔偿。
  • 判决书还没有下来的这段时间里赚的钱还算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不算了,法院已经判决。
  • 您好,没有青春损失费赔偿
  • 可以起诉离婚,但女方孕期、哺乳期的,男方无权起诉离婚。离婚时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孩子抚养权问题,没有青春损失费赔偿。
  • 你好,一般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 你好,一般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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