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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咱2014租的商铺,在承租期内房东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门面又租给二手房东,今年二房东要收回门面,咱们可以索要装修费用吗?

其他 2018-03-26 21: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可以主张权利,合同到期有约定依照约定,没有约定,对于能拆的拆,不能拆原房东继续利用的可以折价。另外,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承租权。
  • 房东行为涉嫌诈骗犯罪,立即报案,同时有权拒绝二手房东收回门面的要求。如对方强行收回,可报警,并起诉要求赔偿。 如需代理,与我联系
  • 您好,请问你们之间有无租赁合同呢?内容如何?现在租期到期没有?对方是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建议您来电咨询,给您相关指导。
    【追问】门面合同他和我们是一年一签的,现在房租已经到期了。但是当初原房东不答应签几年合同,只是口头上承诺不会收回门面。现在的情况是他在16年把门面又租给别人10年,别人现在要收回门面,我们可以要赔偿吗?
    【回答】您好,口头承诺难以主张。一般是根据合同来的,请问在装修这方面有无具体的约定?
    【追问】合同是房东自己写的、咱不情愿情况签字、但是合同上说门面到期门面对外出租
  • 您好,属于违约,您可以主张支付违约金和相关的装修费用。
    【追问】原房东没有出面、二手房东催要门面、现在正在僵持阶段
    【回答】那再问一句,您现在的租赁期到期了么?到期的话,如果房东出租了,您是需要退租。但是对于之前房东一房二租的情况,您可以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您的装修费用,看您与对方的租赁合同对此有无相关规定,有约定则从其约定。没有的话,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以下是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问】咱的租赁期刚刚到期了、他们天天催门面
    【回答】对于您装修的相关费用,请看上一个回复的法条,根据您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与否对号入住。
  • 你好,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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