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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家暴起诉离婚,请问需要到男方的户籍地办理吗?

离婚 2018-05-03 20:3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情况下是的,如果您有家暴的证据,在离婚时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并不是一定如此,家暴的时候有没有报警过,这很关键 诉讼在有管辖权的法院, 你们在哪领证,男方在哪, 请来电可以指导 如果你方便的话,请来电说,具体情形你可以通过我个人页面下的号码联系我近一步免费咨询,希望可以帮到你。 看到你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你的咨询,敬请谅解。
  • 依法在男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考虑委托律师参与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需代理,与我联系 13094207644
  • 您好,一般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诉讼离婚涉及诉讼流程和证据手机,可加我手机微信具体沟通。
  • 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
  • 你好,到被告住所地起诉。
  • 你好,男方经常居住地超过一年以上可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到本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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