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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5年倒插门结婚,1999年妻外出打工,至今未归,孩子已上高中16岁,妻至今未向家里寄一分钱,2003年我和岳父共同出资盖了楼房,现在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决定离婚,请问1,离婚我的户口可以不迁走吗?2,我可以继续留在现在的家吗?3,房产如何分割?4,可以追交妻13年的抚养费吗?

诉讼 2011-08-22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你可以不用迁走户口的,房产你参与修建了,你可以分得一部分,同时现在可以追缴你妻子13年的抚养费
  • 第一:户口法院不会处理,你可以和村委会协商,第二: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先离婚,离完婚后你重新起诉,要求分家析产,第三: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可以问妻子要抚养费,
  • 离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你可以分割属于你份额的房产,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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