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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所在的公司现在要和我朋友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咨询一下劳动纠纷解决途径都有哪些呢?

其他 2018-04-05 17: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12年1月1日到现在满3年不满3.5年的工龄支付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012年之前的工龄不算,因为是两家公司。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你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其一,劳动者对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有权拒绝签订,其二,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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