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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10月份做人别人的电动三轮途中翻车,造成左腿髌骨粉碎骨折,当时驾驶者带去医院检查垫付了医药费住了两天就让出院,分三次给了600元生活费,当时顺的没了再给,以后再联系就找不到人了,2018年1月份我外出摔到,导致伤处二次骨折,咨询下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4-06 19: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起诉对方,但是得证明这次受伤,由于上次原因造成的
    【追问】现在问题是起诉找到人,人跑,人不承认,没有证据,只有第一次的出院证明只能证明我确实车祸所伤,但是没有肇事者是谁的证据
    【回答】那只能做鉴定
  • 只能找到人,通过起诉索要赔偿了但是你二次骨折是因为你自身导致的是风险,需要做因果关系鉴定
    【追问】当时没有报警,什么证据也没,目前就一个出入院证明,只能证明我是车祸,该怎么办
    【回答】医药费是他垫付的吧,给600元有没有单据,有没有录音,如果没有这些的话只能寄托于他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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