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2018-3-19号交的辞职书,写的到期日期为2018-4-19号。但是现在我想2018-4-13号就提前离职,已经跟公司老板讨论过,但是他不同意,不给提前离职,请问要如何处理?谢谢。

其他 2018-04-06 20: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想辞职的,需要提前30天(自然日,包含法定节假日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即可。期限届满或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您就可以离开。
  • 员工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但违法解除合同则可能被索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