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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1晚8时许,我在纸房桥的那个零工市场受到2个保安的严重人身侵害,在20多分钟的恶打中,使我头部,脑部,背部等多处受伤,全身疼痛,还被他们用铁管在左上臂捅了个洞,流了很多的血,情况都详细跟派出所的说了,当晚没做笔录,只是把我送到医院,但没有给我疗伤,只是让我在医院躺了一个晚上。今天做了笔录,说要到明天等法医签定后才处理,我现在全身疼痛而且伤口肿疼,而且,我身上的钱也不多,在外面不找活做开支很大,如果再拖二三天生活就有困难了,我到法院去控告,但法院的人说得先在派出所处理。怎么办呢?谁愿意帮帮我吗?

刑事辩护 2009-04-22 2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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