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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工作快两年,双方没有文字性的证明员工自动辞退或被辞职,要求要想取得本月工资,必须携带劳动合同,签订自动离职协议才予发工资。到劳动局协商,劳动局说公司没有辞退我,让我回去上班,让公司给我安排工作即可。但是,公司却欺负本人不懂劳动法,一直给我说法律,说我颠倒是非。我应该怎么取得我相应的工资和赔偿呢

其他 2018-04-09 16: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退还押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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