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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转告:杨**,***金融欠款经过长期催缴,拒绝偿还,性质恶劣,涉嫌贷款诈骗,我方在追究你民事及刑事责任,追缴欠款的同时,将于2018年04月13日下午整理相关报案材料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处理,立案后将由彭州市公安局协助实施刑事拘捕并送抵深圳市,由检察院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提起公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届时将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负责人:赵律师 **金融客服:40003***是真的吗

刑事辩护 2018-04-09 14: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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