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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在2015年替人担保借钱20万,借条上写的是2015年11月6日借,到2016年2月5日还本金,结果借钱的人没还,到现在2018年4月8号了又起诉我爱人,我想请问一下,现在都这么久了,难道这20万要我们替那个人还吗

其他 2020-05-20 08:3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在担保期限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既然已经进入诉讼,委托律师应诉维权,以审查担保是否合法权益、是否超出诉讼时效等,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起诉欠款人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
    如果你的诉讼请求中只是要求对方清偿借款,法院不应要求你提供担保;
      如果你要对对方财产实施保全措施,一般要求要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我国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时候,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只是因为其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较强而已。
    因此,是否有借条,并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如果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便很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就题主的问题,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你准备以下证据:
    转账凭证
    支付利息的凭证
    对方承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或者交谈录音
    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人
    最后提醒题主一句,不要碍于面子以为是好朋友就不写借条,这样只会害了自己,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 看你们的担保是怎么约定的
  • 要看担保期限是否到期以及担保责任的方式是什么。
  • 你好:要还的
  • 你好,看你的怎么做的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 你好,具体看担保是怎么约定的,连带保证的话起诉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丈夫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 看你们的担保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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