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现在工作是上四天休两天(就是两天白班两天夜班,然后休息两天)周而复始,每天工作从7:30-19:30,夜班是19:30-7:30,几乎每月都超过15天,但是没有加班费,只有夜班补助和考核薪资,请问这样合法吗?劳动法有没有相关的规定,这种排班如何计算加班费?谢谢

其他 2018-04-09 15: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 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超过则为加班。 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追问】我们现在实行的是综合工时,与标准工时不同,加班费怎么计算呢?
    【回答】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具体案件可以来所里详细叙述。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哪里不合法,怎么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哪里不合法,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哪里不合法,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回答】加班一般是有加班费的,建议来所面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