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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陆某在2003年签订了土地转包合同,(土地面积共计160亩)转包期限是一直种到本人退休为止,在种植期间替本人缴纳养老、医疗金并每年给本人7麻袋麦子和50公斤清油。如一方违约就付违约金5000元,其余在没有写任何条件。随着粮食价格的上涨,2008年8月本人向陆某提出是否能把承包费再上涨一点,对方答曰,宁愿不种也不涨。于是本人就提出地不给他种,并主动把5000元送给他,他不要。他说要把我告到法庭上,现在我该怎么办?

调解 2009-04-23 08: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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