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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生效时间2017年12月,现在对方房屋被第三人占有,二者是亲兄弟,拒不交房,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说新规规定调解不能强制执行了,要求另走诉讼,但是裁定已经生效,而且也履行了一部分了,这种情况怎么办,以前的裁定就无效了吗,能不能继续申请执行

其他 2018-04-11 17: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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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继续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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