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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家门口,倒车前见一老太太站在墙边,倒车时,老太太贴近车身捡地下的塑料瓶,见其一手支地,右侧身体靠近车,停车,扶起老太太,这会儿老太太还从地上捡起俩矿泉水瓶。连问其怎样,去医院,她说:没事儿没事儿,不用去医院。一周后,其儿女说老太太一周后检查左侧骨裂,并索要15万。时隔一周,我们怀孕疑老太太是在这一周末拍片检查前自己摔倒过,不然骨裂咋会挺一周才会去检查请问律师,责任怎么划分,老太太有责任吗

其他 2018-04-22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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