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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时,不小心把右手中指掌关节碰伤了,且边上班边治疗,到目前为止花了不少钱治疗,之前有买个人医疗保险,公司买了“友邦”保险;现在公司说只能报销医疗费用,其他的如:挂号费/车费/小门诊所的治疗费等,都不能给报销,这样的说法合理吗?请给指点! thank you very much!

其他 2008-01-21 13: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属于工伤,公司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赔偿事宜; 2、你自己买的和公司买的“友邦”保险都是商业保险,都可以以依保险合同约定办理,与工伤保险没有矛盾; 3、公司如果没有给你办理工伤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因未参保给你造成的损失; 4、一般情况下,公司如果没有给你办理工伤保险,其他四金一费的社会保险也不会投保,属于严重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可投诉,要求维权;或申请仲裁维权。
  • 不合法,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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