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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我因患胆管梗阻,在临汾市人民医院治疗。医院认为我是胆总管癌,胰腺癌,对我施行胆囊切除术,并使用胆肠吻合器;胰头切除术,12指肠切除术。后经化验为胆总管慢性炎,慢性胰腺炎,12指肠慢性炎。医院仅凭影像资料,没有进行动检,武断地认为我患有癌症,并施行以上手术,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其他 2011-08-24 17: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医院误诊,并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属于医疗事故。
  • 建议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十有八九是对患者不利,可直接起诉医院,做司法鉴定。本所是山东省内唯一一家专业承办各类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律师事务所,胜诉率高、收费合理,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谈;
  • 明显的医疗损害,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构成伤残。建议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 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 你好,应当是医疗事故。建议立即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决定鉴定请来电详询。
  • 你好,是否是医疗事故,要经过鉴定……你好,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或在律师主页上留言,我会尽快为你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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