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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曾经过朋友认识一名东平县州城镇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之后做过贷款申请,并填写了借款凭证和保证担保合同,以及还款保证书(保证书上除了我和担保人的签证收银盖章外并未填写金额,我本人至今也未收到过这份保证书。备注:办理申请期间个人身份证件曾交于办理人员),我本人一直未拿到过这笔款项,2018年4.26日突然接到信用社电话,被告知有一笔1.5万元的信用社贷款未偿还,时隔16年一直未收到过任何催款,也未成使用过这个款项,请问你我该如何应对?

其他 2018-04-27 09: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先向信用社详细了解情况
    【追问】请问:我已告知来电工作人员,让他们先进行当时参与办理的所有人员核实信息情况,然后再做处理。有个问题还想追问您一下,在这么久的时间里他们都没有进行催缴或通过诉讼告知,以至我现在才知道这笔贷款事宜,如果信用社现在起诉我的话,我个人账户会被冻结吗?对我的信用征信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 你好,你如果签字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建议你找律师面谈或者电话咨询!
    【追问】信用社的诉讼时效应该早就过了吧,我是借款人的身份填写的,但走完手续后曾告知此款没批,所以后续就没有什么下文了,都过了16年了,突然接到电话告知我有一笔贷款未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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