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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2017年2月与保亭三亚金祥置业有限公司万卷山项目签订了认筹协议书,当时房屋的单价是9630元,在2017年5月保亭出台了限购政策,但是对方从5月到10月说让我们不要担心,因为买房的人很多,会想办法解决,后来又说让我们交一些经费他们负责去办理,我方说我们可以以海南亲戚的名义购买,对方却说让我们以单价13000元购买,结果等到2017年12月中旬收到了三亚金祥置业有限公司万卷山项目发来的通知函,详见附件。针对通知函作为我们给与了回复,直至今日对方也没有给与答复,我们作为消费者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购房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免费更名一次,可是对方现在根本不理会我们。

其他 2018-04-27 15: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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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因政策原因导致房屋不能购买,可以不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定金。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或者有其它争议,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详细情况建议您电话咨询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维权为宜,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欢迎微信(与手机同号)咨询。
  • 您好,您这种情况是由于出现限购政策,那么,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同时,可以不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定金。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或者有其它争议,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诉讼解决。 同时,也需要了解一下,合同的内容是如何约定的?对于交易过程中有没有特别约定的?
  • 您好,协商不成时您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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