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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方是房东,第二方是转让方,第三方是我。第二方在没有经过第一方的同意下把手里正在一营业的门面房转给了我,可现在这个门面房政府要拆的,我才接手几天,怎么办? 现在第二方的合同在我的手里,他们和第一方签合同如下: 租凭协议 出租方(简甲) 承租方(简乙)甲乙 一、甲方保证承租方XX门面一间。 二、承租期为一年从2009年3月2日起到2010年3月28日止。 三、承租金每月按XXXX元计算,每月应接前三天交纳租金,乙方在正常营业,合同生效情况下,摊位不能随意出租转让。 四、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营业。 五、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一个月房租做为押金,可顶做最后一个月房租。 以上就是第一方和第二方的协议。 第二方现在转给我啦,但没有经过第一方,而是直接把合同给我,合同上的乙方名字还是第二方的名字。第二方收啦我六千元的转让费,当时就打啦一个收条,内容如下:今收陆仟柒佰元(包括押金、10天房租) 就这么简单的几个字,现在房子说要拆除,我该怎么保护我的损失?

其他 2009-04-25 08: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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