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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婚先孕,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要告男方是强奸,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8-07-16 13: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三、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   未婚生子,是指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不会罚款,但如果孩子生出来后六个月内仍没有办理准生证的,要被计生部门罚款才能上户,尽快去办理结婚登记以及准生证明,然后依法生育小孩。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如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则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没有结婚先怀孕的,只要在生育小孩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向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计生部门不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不会罚款。所以要是在结婚的时候只是怀了小孩,但还没有生下来,就不算违反法律,也不会被罚款。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而先生小孩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其生育小孩的时间及户口性质等情况来计算。没有结婚就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属城镇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你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属农业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其户口所在镇(区)的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一般基本上都能处罚上万元。具体的在所在市的计划生育局都有计算标准。
  • 都是成年人,父母管不着。。。。
    【追问】但是在父母眼里,我还小,还不适合谈恋爱,现在给他们说什么也不听,唉
    【回答】好好做工作。。。。。
  • 尽量和父母协商,诬告别人是犯法的
    【追问】我也知道是犯法的,但是父母现在不愿意协商,一直要告,让我去告男方,还给我说不让我出卖他们
    【回答】多劝劝老人家,别没有把人家告进去反而把自己告进去了
    【追问】现在说什么都不听,就连给我说话的机会都没有,没有办法和他们好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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