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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妻子“三观”出入较大,在我妻子产前和产后长达1年多的时间,由于我工作的特殊性,所以妻子总是找各种原因来精神虐待我(天天找事骂人,动不动就打单位电话或领导电话),我已快精神崩溃了?我不知道怎么办,由于妻子是哺乳期,离婚也不行

离婚 2019-09-07 20: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如果女方同意 是随时可以提出离婚,建议协商处理。
  • 《婚姻法》明确规定,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至于正常离婚,一方不同意对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人民法院经调解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才宣判离婚。否则不予离婚。
  • 女方在分娩后一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你好,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随时可以提出离婚。女方提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你就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直接起诉离婚即可。或者找你的家人以及妇联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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