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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购买了一辆债权车,原车主因交通事故已被判刑,请问原车主在监狱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让亲戚朋友代理车辆过户事宜吗?如果不能,他的直系亲属可以代替办理车辆过户吗?

其他 2020-06-19 18: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交通事故未理赔结案办理车辆过户后理赔需要留的手续有:
    1、车辆交通事故小可以过户,过户完了记得保险过户。
    2、大些交通事故是过不了户的,能不能过户,在车管所查一下。
    3、如果过户完了需要办理理赔,需要交警责任认定书,修车发票,定损单,保险合同,行驶证,身份证,驾照,银行卡。
  •   规定是,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不需要当事人双方出示驾驶证,需要双方出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异地户籍在本地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还需要当事人出示在本地的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 车主可以出具委托书由直系亲属代办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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