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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贷款机构办理了一笔手机分期和一笔现金贷款,总金额16000多左右,还了一年多了,每期还了1246,将近还了一万多了,最近一个多月有逾期,他们法务部要求我全额还款,还要还22000多,立马要求还,这合理吗?我要还剩下的利息吗?

离婚 2018-05-08 10: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原则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解答
  •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不合理。
    【追问】合同是个网页合同,可是他让我提早还,还要还30期的利息,我觉得很亏。请问您要是他们派人上门催收算违法吗?我必须要还他这么多利息吗?
  • 你好,不合理,可以诉讼。
  •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不合理。
  • 你好: 建议谨慎处理 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还款 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 您好,不合理。。
  • 有合同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追问】合同本来就是分30期,我才给他这么多利息,因为时间长,所以每期还款额不高,可是他现在要求我提早还,我凭什么给他30期的利息金额?
    【回答】你提到自己有逾期还款,建议你仔细阅读逾期还款责任相关条款,再判断对方是否享有贷款加速到期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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