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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基本薪资(不包含加班,补贴,奖金)为2300元/月,我2017年11月,实际上班半天,下午请半天年休假,单位认可我出勤1天,剩下的29天都请病假。单位给我的2017年11月的到手工资,扣完保险只有1326.44元。计算方法是:出勤工资2300/21.75*1天+病假工资2300/21.75*21天-社保个人部分800元=105.75+2220.69-800=1526.44元,请问单位这样算合法吗?

其他 2018-05-07 15: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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