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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晚上11点开车在路上走,对方从车下了3个人,一人手里拿着砖头拦车不让走,我开车撞了他,对方现在轻伤,怎样赔偿,赔偿多少,如果坐牢,坐牢几年,坐牢还用不用赔偿钱了

刑事辩护 2018-05-08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属于故意伤害,构成轻伤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能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可以判处缓刑。对方有责任的,可以减轻对被告人的刑事处罚。
  • 这个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个从法律上讲也就只是医药费这些,其他的是没有的,不过为了获得对方谅解,这个一般是要多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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