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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里做了5年多,今年5月30日重新订了三年的合同,在这5年中基层领导对我百般的刁难,在值夜班中,应该到了下班了,为了维修机器延长了一 个小时,我写了加班单,经理说我是为了吃早饭而加的班,他不给我加班工资,还有一 次值夜班中,在修一台机器,而另外一台机器也坏了,我一个人在做,不知道其它的机器的情况,在这之前,我们对经理和总经理都说过,值夜班才需要二个人,公司一 直不给,结果出现了问题,都怪在员工的身上。在今年8月10日,其他的员工已经下班,而我的工作还每做完,经理叫我把这些工作做完还限制在晚上7 点或者在7。30分,在晚上7点的时候结果56#制冷机出现了升温,白天的员工没把工作做好就下班,这个时候经理叫我把手里的工作放一 放,把制冷机先修,我不愿意,所以经理在人事那里打小报告,要处罚我,在这样的环境下我的心情非常的低落。还有我们部门的都去洗澡,而经理只对我进行处罚,在我被处罚后,新上来的主管在上班时间也去洗澡了,为什么公司不对主管处罚?,我气不过,想提出辞职,请问我辞职后公司在我对公司中了这么多年能给我补偿一点吗?。

仲裁 2011-08-25 20: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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