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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去年被别人用铁棒把脚腓骨打断了,伤残鉴定是轻伤一级,由于对方有病,现法院判对方拘奴五个月,赔偿我妈治疗费七千五百元,这个合理吗?要不要上诉?

其他 2018-05-09 19: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院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只判决直接经济损失的。也就是你说的医药费,你们只有对民事赔偿部分上诉的权利,判刑5个月是检察院才有的上诉权。综上,不建议上诉,因为二审不会改变这7000多的赔偿判决,刑事责任部分你们无权干预。打官司费时费力,结果不改变,还是不上诉吧。如果回复对你有帮助,请好评点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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