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8年5月22日中午,企业员工吴江乘坐单位班车下班回家途中,班车自东向西行驶至接近新港路电厂家属院大门时,前方顺向行驶的一辆小汽车左拐进家属院大门,班车突然急刹车(没有和小汽车发生碰撞),致使该客车内的多位乘客跌倒,企业员工吴江跌倒受伤造成左腿髌骨骨折,请问该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矿?如果属于交通事故,请问是否可以提出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双重赔偿?(该员工乘坐单位班车收费办乘车证的)

其他 2009-04-26 10: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