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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位孩子的妈妈,昨天晚上我家孩子在广场奔跑撞倒一个10女孩,后去人民医院检查,说是骨折,上了石膏,还让我做进一步检查,做三维CT,我去交钱600元,由于现金不够,没交上,就没做,做CT的医生说晚上做不了,后来我们就回家了,等第二天我找到另一个医生,让我做64排CT,等结果出来让我很意外,就是简单的脱臼,让原来的医生说是骨折,还上了石膏,让我们精神上收到很大打击,这是可以说是小题大做吗,还是这医生没有医德,让我多花了好几百元,我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我去哪里上诉

其他 2018-05-14 16: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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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追问】骨折的片我已经拍了,说是骨折,第二天又从拍的就是简单的脱臼,说是骨折,让我花了打石膏的钱,让孩子身心得到痛苦,我是否能像医院要回呢,是不是应该给我补偿呢
  • 你好,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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