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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我咨询一个问题,大概描述一下。5月2号的时候和负责人说了离职,告知我一个月30天正常走。但是我的原因18号就无法上班,我14号就又说了,同意17号上晚班18号就不来。之后等通知,中途没有回复,今天负责人21号早上负责人发了一个短信,说的是18、19号无故旷工,去公司办辞退离职。我就问负责人,负责人说的是公司走流程,我问我还需要办什么签字不,他说不用来了。但是我需要一个离职证明,还是去了。负责人刚开始说辞退流程的是公司不会给离职证明,后来又说辞退程序走完也可以写离职证明,辞退流程5月也没有工资。目前没有让我签任何的纸张。我知道未满30天不合法,我描述的上面这些,公司做法是否是合法的呢?感谢大家解答一下

其他 2018-05-22 11: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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