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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儿子婚前用女朋友名字按揭一套房,首付及每月按揭都由儿子母亲付,婚后因女方出轨导至离婚,离婚时房产归男方,因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所以晢没过户,女方同意用她名字继续还按揭,到房产证下来配合过户。今天5月17日银行来电话告知房贷欠款1100元,每月12日是扣款日,每月12前足额存入贷款本金及利息,经查询女方关联此卡在银行快贷13万元(因这套房在这家银行做的按揭),把存入的款银行直接划走导至房贷还款额不足(还有调息后结余的款也给全部划走约8000元)。请问律师,我们怎么样来保护我们合法的权益?银行有过错吗?

银行 2018-05-30 16: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所说的,首先办理贷款及银行卡的名字都是女方,银行没有责任。第二、从明面上看,女方快贷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因此房屋你们之前达成过协议。可以诉她未按协议履行,或者破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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