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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离婚,女方需要退还全部彩礼吗

离婚 2019-08-18 02: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男方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估计是有点困难。根据我国有关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离婚的,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离婚时如果女方自愿返还男方在结婚时给付的彩礼的,则女方和男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即可。但是如果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且不存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男方支付导致其生活困难,或者女方没有同男方办理结婚手续和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女方是不用退还彩礼的。这种情况下最好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
  • 不需要退换
  • 你好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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