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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北京,我在湖北,我想离婚,他不回来,我去哪里可以办离婚证吗

离婚 2018-05-31 07: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被告所在地法院
  • 到北京起诉离婚。。。。
  • 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 可以起诉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1
  • 你好,可以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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