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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体刚查出有慢性肾炎,就前两天感情都还很好,因为生活中一件小事吵了几句,然后现在我老公很绝情的一定要跟我离婚。我们没有什么财产,一直都是负债,去年因为我母亲做手术更是又欠了9万的债务,其他的债务是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我想问,现在他一定要跟我离婚,他自己主动说所有债务由他承担,其他的就没了,我不想离婚,因为感情一直都很好。但是在他一定要离的情况下,我可以要求些什么签在离婚协议里面呢?债务由他承担,但是他又不能一次性把债务还清,那么在离婚协议上该怎么写清楚呢?因为谁不写清楚的话也不能保证离婚后他会每个月去还债务直到还清。

离婚 2018-07-05 17: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注: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男女双方离婚,其双方子女均无关干涉。在女方子女不继承男方遗产情况下,女方子女不会承担男方债务。关于男女双方离婚时,可协议离婚,就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约定,签订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拿此离婚协议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至于男方的债务,如作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即使男女双方离婚,女方也面临承担偿还的义务。
  • 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 你好,夫妻之间关于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建议你们分好财产,债务部分的约定需要通知到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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