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于2010年3月1日入职一直有在当地社保部门参保可以打印保险相关凭证,昨日公司管理层突然通知我离职并且办好交接的相关手续,我一再公司工作8年有余,公司无理由辞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申请补偿,通过什么部门,相关赔偿或补偿金额能达到多少?

其他 2018-06-01 10: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条款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那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提出赔偿8个月工资呢? 我的工资没超过平均工资三倍
  • 您好,可以仲裁维权,无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赔偿金或继续回原岗位工作,赔偿金根据您的工作具体年限,约8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鞍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