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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诊所看病,打了第一针胳膊疼痛肿了,医生说没事,换个手打第二针,第二针打完两个胳膊跟腿都肿了疼痛,腿都站不起,腿上胳膊上还起红点。医生说没事。第三天医生说可以把最后一针打完,结果腿疼的走不了路,医生说没事休息休息就好了,然后回家休息一个星期,可以走路了,但是一个星期里腿上红点越来越多,因本人走路不便,让奶奶去问医生,把情况告诉了医生,医生说没事。结果七天去找医生复查医生说情况严重去大医院。去大医院检查,说药物过敏,而且拖得时间太长有点严重,请问诊所医生需要负责吗?

其他 2018-07-06 03: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诊所医生是有一定责任的。具体还需要看这个诊所及医生是否有相关的资质,然后如果涉及医疗事故,就需要专门机构做进一步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我。
  • 您好,首先需要看这个诊所及医生是否有相关的资质,然后如果涉及医疗事故,是需要做进一步坚定的。具体您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生不负责造成脑出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这需结合患者过敏具体情况分析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有过错可主张损害赔偿;但如果是患者自身原因或者医院没有过错则无需赔偿。
  • 诊所医生需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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