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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商场业主,商铺是和别人共用的,因为在经营时对方无理,发生口角,对方是60岁的老太太,对方当时在拉扯时倒地,后背有几块淤青.发生这件事情以后三天内没有报警,没有住院,三天后对方住院,医生建议住院3-7天,初步诊断脑供血不足,心脏供血不足,请问我需要付什么责任.

其他 2011-09-20 16: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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