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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好:家里房产动迁,该出房产原是父母老宅,父母育有兄弟姊妹共四人。分别为ABCD,四人户口均在该房产中。2012年父母均过世,未留医嘱,A变更为房产承租人。ABC在上海有其他房产,我与妻子D无房户,知青回沪人员,且多年实际居住于此。今该房产市政征收,四姊妹就补偿分配起争执。请问BC空挂户口是否有权分得补偿?A与D权利是否对等?A是否有权单独与动迁办签约并自行决定如何分配补偿款?

离婚 2018-06-14 1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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