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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与3个朋友(其中一个为法人代表)合作开了家公司,后来有一个朋友退股了,现在只剩三人(我占股10%、法定代表人占82%、另一个是香港人占8%,但是他没有工商登记的,所以在工商登记中只有我和法人代表)。我是以技术股入股的(占10%),然后写有公司债务等责任不用我负责,现在因公司经营不善,另外的老板心术不正,我担心会害我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不是很懂这些东西),所以我想退股,请问我该怎么办呢,很难操作吗?

其他 2016-02-14 19: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新的公司法已经明确规定,股东在一定条件下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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