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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车位协议丢了,但收据在,开发商不给补签,说只能复印协议,请问复印的有法律效率吗?

其他 2019-09-16 00: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复印加上章子。。
  • 购房票据丢失会产生的影响:
    1、丢失首付款证明
    购房者可以在支付完全款之后拿到购房全款证明,因此办房产证或提取公积金受影响较小。
    2、丢失全款证明
    可向开具票据方申请提供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票据方提供所丢失票据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证明上需要标注清楚证明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规格、证明编码、证明字轨、证明号码等信息,但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票据。
    3、丢失购房发票
    带着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到开发商复印一份(三联)证明,之后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补发(或委托开发商补办)。
    4、丢失契税票据
    在房屋再次交易时缴纳个税、判断房屋年限、证明办理过户时都需要用原房主契税证明核实房屋原值。因此购房者的契税税票也要注意保管。如果丢失不可以补开,但是可以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缴纳证明,效力是等同的。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那么,交房款收据丢了怎办?售房会不会不承认?  一、交房款收据丢了怎办,售房会不会不承认  购房款不是小数额,如果你不是交的现金,银行应该有交易记录。首先对业主身份进行核实,然后对于丢失的收据进行登报挂失。登报挂失后无异议,由业主本人写声明并按手印承诺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即可。  二、交房+未按时收房  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详细情况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和法院咨询!
  • 复印有效。。。。。。
  • 复印件盖章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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