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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与买方、中介签了合同。原口头约定时间,在6月11-6月15日期间,买方办好放贷证明并付首付进行过户,但买方和中介以各种理由推脱贷款未办完,而本人急着用钱。合同中注明"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卖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追究买方违约责任",但未写具体约定时间。本人与买方及中介电话沟通,其均承认“6月11-6月15日”约定时间,本人进行了电话录音。请问此电话录音可否作为证据进行起诉?如电话录音无效,本人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6-25 08: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作为证据
  • 可以起诉。但很费时间,不一定解决你的现实问题
    【追问】电话录音具有法律效力,是吧?
    【回答】电话录音是证据的一种,但不一定绝对的能证明你要证明的事实,也不一定能解决你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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