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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朋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我手机号和省份证做啦担保。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担保,这几天突然有人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告诉我朋友让他还钱,说联系不上他。只能找我,这事和我有关系么?

其他 2018-07-06 04: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没有签字同意的不承担责任
    【追问】好的谢谢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担保需要签书面的担保书才能生效,没签过不会有责任,但身份证不要随便借给他人,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追问】要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我身份证办的我会有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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