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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聋哑残疾人,登记结婚快一年了,但没举行婚礼,有共同生活,现在女友提出离婚,我可以要回定婚时彩礼,和共同生活是给予的财物吗

调解 2011-09-01 23: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回
  • 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已办理结婚登记不退还
  •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可以适用第三项,要求返还。
  • 已办理结婚登记不退还,除非你确实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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